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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化研究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生态控制和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适时启动。

  (七)水务科技基础工作

  1.提升水务科技创新能力

  健全行业技术标准。以需求引导,开展重大水科技问题研发。继续深化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水环境改善”为重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研究,推动长江口水土资源综合研究,黄浦江河口建闸前期研究,开展城乡河湖水系水环境生态控制技术、特大型水库水质保证研究、气候变化对本市水安全影响及对策等重大课题研究,健全水务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保障作用。

  2.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一镇一站实时雨量监测体系,扩大积水点监测覆盖面;完善全市潮水位和水量水质监测站网,重点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应急移动和自动测报设施建设,提高水源地监测分析能力;开展长江口水文监测站网和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建设,推进各行业部门监测资料共享,提高服务水平。

  3.建设智能水网

  结合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和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整合涉水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智能苏州河”、“防汛监测预警”、“智能水事服务平台”,构建感知监测、集约监控、协同监管、动态评价、联动服务的“智能水网”框架,提升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管理水平。

  (八)水务长效管理机制

  1.完善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防汛防台、水利管理、供水管理、排水管理等法规,制定水资源管理、水文管理、水土保持等法规规章;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务规划,完善水务规划体系,进一步发挥规划先导作用,强化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

  继续完善水利、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运行养护管理,重点加强河道保洁和河道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实现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两个常态化,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加强从源头到龙头,全系统、全过程的供水设施养护管理;加强以下水道疏通养护为重点的排水设施养护管理。

  3.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强化预案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各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以防止突发性污染、咸潮入侵、爆管、失电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供排水公共突发事件快速发现和多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

  4.强化行业监管

  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安全为先、注重长效”的要求,积极推进水利设施网格化巡查;加强污水纳管水质水量监管、污水厂在线监测能力建设、供水应急监测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全市水源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供排水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管机制、供排水企业成本和收费监管机制等,不断在优化政府服务中强化行业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机制保障

  1.建立健全水利投入增长机制

  继续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有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市和区(县)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全市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优先满足农田水利建设所需资金,并统筹兼顾农村水利建设。延长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管理。

  2.完善相关政策

  在“十一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滩涂造地(农用地)、郊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量削减奖励等政策基础上,按照“区县为主、差别对待、牵引推动”的原则,研究制定集约化供水、截污纳管、污泥处理等相关财政补贴政策;计划用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节约用水推进机制和污泥处置纳入排水费的价格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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