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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6.以推进大型灌区及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中央补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市级财政专项为带动,以提高农田防汛除涝能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开展以低洼圩区治理和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水利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157万亩粮田和50万亩菜地水利设施全覆盖。

  7.以农用地滩涂造地为重点,缓解土地紧缺矛盾

  顺应长江口综合整治和深水航道建设的国家战略,坚持保护为重、科学开发,在保持滩涂湿地动态平衡的同时,加大农用地滩涂造地的投入保障和开发力度,服务本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大局。

  8.以支持服务新城和市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为重点,同步推进水务设施配套建设

  围绕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大型飞机总装基地、迪士尼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优化完善水务专项规划,大力推进水务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9.以建立和完善水务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保障和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举、安全为先,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总结水务行业“十一五”期间和迎博办博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眼,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管理高效、投入保障、运行有序的水务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5~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相匹配的现代水务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末,上海水务发展总体上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实现“防汛安全可靠、供水水质优良、河道环境友好、农田水利领先、资源管理严格、水务管理高效”的目标。主要体现为:进一步完善标准适宜、设施完善、综合配套的防汛保安体系,防汛除涝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水质优良、集约节约的供水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城乡统筹供水全面实现;进一步完善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的水环境治理保护体系,水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配套齐全、灌排通畅、安全高效的农田水利体系,农田水利水平达到全国领先;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用水高效、限制纳污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常态长效、高效透明的水行政管理体系,水务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主要指标

  规划确定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农田水利、滩涂造地等五类17项定性定量指标。其中,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值、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4项为约束性指标,其余为预期性指标。具体为:

  (1)水安全主要指标

  流域防洪:流域行洪河道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重点工程向100年一遇过渡。

  城市防洪:黄浦江防汛墙达到千年一遇设防标准;城市化地区海塘防御全面达到200年一遇标准,非城市化地区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区域除涝:中心城区基本达到20年一遇的除涝标准;郊区基本达到15年一遇的除涝标准。

  城镇排水:按照一般地区1年一遇标准,部分重要地区和特殊地区3~5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系统空白,系统基本达标;郊区排水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同步,新城建设标准与中心城一致。

  (2)水资源主要指标

  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等五项水质指标≥95%,运行管理水平全国领先。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0%。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年地下水开采量≤1800万立方米。

  年地下水回灌量≥2300万立方米。

  (3)水环境主要指标

  城镇污水处理率≥85%。

  城镇污水污泥处理率≥85%。

  城乡河道水质:中心城骨干河道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骨干河道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Ⅳ类,崇明生态岛骨干河道基本达到地表Ⅲ类,郊区其他河道水质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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