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2〕2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法定任务,是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各项林业工程、促进林业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工作。在我区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还是进一步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动林业服务三农、推进我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确保西藏生态良好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基础工作之一。该项工作覆盖全区73个县(市、区),时间跨度为3年,调查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参与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多。为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面顺利推进本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格桑次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普布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 桂 龙 林业局局长
孙 金 玲 财政厅副厅长
徐 济 德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副司长
周 光 辉 国家林业局中南院院长
张 翼 国家林业局西北院院长
成 员:郭 杰 林业局副局长
韩 辉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晖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巴 桑 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
黄 金 城 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
赵 树 明 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邓巴扎西 昌都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多杰热登 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高 巴 松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达娃桑珠 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周 学 武 国家林业局中南院副书记、副院长
阎 宏 伟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调查处处长
曾 伟 生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教授级高工
翁 国 庆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院教授级高工
巴桑罗布 林业局林政处处长
朱 雪 林 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院长
尹 建 西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