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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振兴我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通知

  (一)以农产品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精神,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培育供销社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县级供销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和升级,开展农产品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项目设施建设。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可委托县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和经营管理。要抓住全省启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流通的政策机遇,依托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直销便民店、平价菜店,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

  (二)以农资配送中心为重点,加快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的市场主导作用,完善区域性化肥交易市场及化肥储备、经营与流通设施,建设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和农药储备制度、救灾应急机制及农资市场信息监测制度。积极开展“农资下乡”活动,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快发展农资放心店,保障农资供应,保证农资质量,稳定农资价格。支持供销合作社兴办“庄稼医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科学用药等农资科技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三)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重点,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抓好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社的自我发展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民主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自有产权式和合作制发展方式。

  (四)以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供销超市为重点,加快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骨干企业发展,深入推进“超市下乡”, 强化连锁配送功能,加快县级配送中心和县城、中心集镇的购物中心、直营中心店、区域配送中心和供销超市建设,并与村级综合服务社、社区连锁便利店、小超市有效对接,形成县有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镇有供销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小超市)的覆盖县乡村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网络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支持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构建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安全消费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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