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省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卫生部将结合2012年“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对全国进行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卫生部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3.严肃处理。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2012年11月15日前,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