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黑卫医发〔2012〕174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部署,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我厅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卫生厅医政处 赵海军、吴 哲
联系电话:0451-85985911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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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部署,按照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