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交行业“安全正点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沈交发(2012)102号 2012年7月5日)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公交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全运会召开,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交通局决定从7月5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公交行业开展“安全正点、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十二运”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为宗旨,以“创建文明行业、提供文明服务、树立文明形象”为目标,不断优化公交运营秩序、强化公交管理水平、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助推我市公交行业文明程度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交行业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于沈光
副组长:王晓民
成 员:公交指挥调度中心、执法支队、各区交通分局及各公交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交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朱志刚同志担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安排,紧密围绕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核心,通过深入开展贴近民生、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沈阳公交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让市民感受到文明城市的新魅力、文明行业的新风采,努力把我市公交行业打造成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示范窗口。到今年年底,全市公交行业要实现以下目标:
--新开调整公交线路20条,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40%;
--新增更新公交车1500台,全市8年以上老旧车辆将全部更新,重点线路的车隔要缩短20%以上;
--对20条公交线路实行延时服务,主城区80%的常规公交线路延时至21时以后;
--公交服务不规范、大车隔问题明显减少,市民对公交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工作内容
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以保出车、保车隔、保服务、保安全、保行业健康发展、保职工工资增长为重点,全面解决公交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公交行业“六个显著提升”,树立公交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