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2-2015年)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升各级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整合现有应急管理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培训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紧扣需求,提升能力。坚持按需培训的理念,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为建设和谐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2.强化保障,讲求实效。坚持面向实战要求,突出应急管理培训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法,强化师资保障。
3.全面覆盖,分级分类。结合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将全区各级干部纳入培训范围。针对不同受训对象的岗位职责,突出重点,实施分类培训。
4.示范带动,健全体系。有效整合、规范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各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发挥广西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