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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依法治理房屋征收中侵害群众权益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健全房屋征收工作机制,尽快制定配套办法和地方性法规,积极化解老问题,及时纠正新问题。二是严格征收程序管理,要切实履行征求意见、论证、听证、社会风险评估等程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科学确定征收权分工,加强对征收补偿方案、补偿费用的监管。三是完善征收补偿制度,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切实保障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力。四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房屋征收中程序不合法、行为不规范、补偿不合理、保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对采取暴力威胁或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要会同监察机关快查严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要继续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督促各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服务工作,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二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建设运行监管系统,实现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密切跟踪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保证试点项目贷款安全运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解决住房公积金遗留问题,指导有关市理顺辖区内管理体制,完成逾期项目贷款的清理工作。四是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指导各市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购买国债情况,合理确定各存款期限的存储金额,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中心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实现公积金保值增值。严格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加强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按揭贷款风险。
  4、强化市政公用事业行风建设。要把努力提升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一是各地要通过建立完善市政设施运营考核体系,促进市政公用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公开便民电话和社会承诺,提供优质安全服务,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创建文明行业,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二是各地要积极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将12319服务热线同数字化城市管理相结合,畅通社情民意通道和快速回应体系,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三是在行风建设中注重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从重地上建设转向更加关注地下管线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组织开展全省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督查工作,加快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有力保障公共供水安全,让城市居民饮用放心水;深入开展燃气管网安全评估工作,切实做好燃气管网及设施的安全治理工作;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应急体系,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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