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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及厦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二)品牌创建工程。围绕我市培育百亿元企业和千亿元产业链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新增一批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和省、市名优产品。进一步完善出口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奖,新增一批质量提升奖企业。在交通运输、文化、会展、旅游、软件和信息服务、餐饮等服务业,培育一批自主知名品牌企业。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中再创一批优质工程。加快商标培育力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数实现突破,新增一批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厦门市著名商标。

  (三)标准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试点建设,鼓励采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实现规范操作、科学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区工作,围绕园区主导产业、重点产品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海沧台商投资区“福建省标准化示范园区”试点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普及率超过30%。

  (四)质量创新工程。实施制造业技术攻关和可靠性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运用高新技术和新材料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抢占国际国内市场,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实现管理创新,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在产业链区域范围内,开展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

  (五)市场净化工程。扎实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以食品、药品、农产品、农资、危险化学品、建材、汽车配件、棉絮制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饮、“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组织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施商业欺诈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主要工业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加强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传入传出,出口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9%以上。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12315、12365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群众举报、质量申投诉等综合信息分析系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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