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3.改进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健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规范化、集团化和品牌化。积极引导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燉T19004标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

  4.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解决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城市空气污染等问题。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以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为突破口,以保护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落实“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步解决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围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五大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各领域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和节能减排计量保障体系,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强市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镇(街道)、质量强企活动。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二)建立质量责任考核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贯彻实施质量强市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质量强市工作的长效化和机制化。要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依据。

  (三)健全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质量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在资金、用地方面的支持力度。足额保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严格落实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名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