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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
  入托入学或转入儿童接种证查验参考用表

  新入托或转入儿童接种证查验参考用表(托幼园所查验人员用)
 卡介苗乙肝脊灰百白破麻风腮A群流脑A+C群流脑乙脑白破甲肝
1.5-2岁1333-2-1--
2岁-133412-1-1
3岁-13341--2-2
4岁-13341-12-2
5岁-,6岁-13441-12-2
7岁-13442-1212

  *接种证显示少于上表所示接种次数的,视为漏种,是否需要补种由接种医生判断。
  *依据为《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程序2009版》
  *甲肝疫苗查验对象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小一、初一入学或转学生接种证查验参考用表(中小学校查验人员用)

 乙肝脊灰百白破麻风腮A+C群流脑乙脑白破
5岁-,6岁-344112-
7岁-小学四年级3442121
小学五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一3442221
初二4442221
初三4442221

  *接种证显示少于上表所示接种次数的视为漏种,是否需要补种由接种医生判断。
  *依据为《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程序2009版》

  附件3:
  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

疫苗名称漏种针次补种标准
乙肝基础1-3补满基础剂次。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间隔应≥60天。
初一加强初二及以上年级不再补种。
脊灰基础1-3补满基础,剂次间隔≥28天。
4岁加强与前剂间隔≥28天补种。
百白破基础1-3补满基础,剂次间隔≥28天。若已满6岁,尚未使用过百白破,用白破补基础,第1剂和第2剂间隔≥28天,第2剂和第3剂间隔≥半年。
1.5岁加强与基础间隔≥半年补种,若已满6岁,用白破补。
6岁白破与前剂间隔≥半年补种,满7岁不再补种。
初三白破与前剂间隔≥半年补种,初中毕业后不再补种。
麻风二联基础若未接种过含麻疹成份的疫苗,用麻风疫苗补,与含风疹/流腮成份的疫苗间隔≥28天补种。若已满1.5岁,不再补种。
麻风腮1.5岁与麻风二联或麻腮二联或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单苗基础间隔≥28天补种。
6岁复种与前剂间隔≥1年补种。
流脑基础1-2A群流脑疫苗补基础,2针次间隔≥3个月。若已满3岁,不再补种。
3岁A+C若之前接种过2剂A群流脑疫苗,与前剂间隔≥1年补种。若之前只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需间隔≥3个月。
小四A+C与前剂间隔≥3年补种。
乙脑基础补基础。若之前接种过1剂灭活乙脑疫苗,视为无效接种,补1剂。若之前已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基础免疫(2剂灭活或1剂减毒乙脑疫苗),不再补种。
2岁复种与基础间隔≥1年补种。
甲肝基础补基础
2岁加强与前剂间隔半年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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