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为各区县提供适当的工作经费,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协调财政局落实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督导与考核
北京市卫生局定期开展市级现场督导。各区县卫生局定期及不定期地开展区县级现场督导。每年4月对区县示范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每年10月对区县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进度表
2012年6月:下发全市实施方案,工作启动。
2012年7月:各区县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案。
市级行动办公室开展技术培训、制作宣传模板和材料。
2012年8月-2013年10月:各区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2012年9月1日前,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通州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要完成启动工作。2013年4月和10月进行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2013年11-12月:各行动区县开展效果评价。
附件3:
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标准
一、申报要求
(一)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餐厅、示范食堂、示范超市需在开始创建6个月后方可申请验收。
(二)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各类示范创建需向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各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市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申请市级验收。
二、申报程序
(一)各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填写验收申请表(见附表),于每年的3月底或9月底之前向市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提出本辖区的示范验收申请。
(二)每年的4月份,由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示范餐厅、示范食堂、示范超市进行验收;每年10月份,对示范单位和示范社区进行验收。
三、管理与考评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领导,每年督导、检查至少2次。
(二)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不改,上报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经认定后,取消其称号。
四、各类创建标准
(一)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应得总分100分,验收合格标准80分。
考核内容及评分依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 |
一、制度保障 | | 26分 |
(一)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单位主管领导任组长。 | 1.未成立领导小组,扣4分。2.由单位主管领导以下级别的人担任组长,扣2分。 | 4分 |
(二)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 | 1.无相关制度扣4分。2.随机抽查10名职工,对上述制度知晓率未达到80%扣2分。 | 4分 |
(三)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 | 1.无激励制度扣4分。2.随机抽查10名职工,对上述制度知晓率未达到80%扣2分。 | 4分 |
(四)每2年至少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并将以上信息及时反馈给职工。 | 1.有体检,但不能按时开展,扣2分。2.掌握单位员工的整体健康状况,如高血压、糖尿病患病率,前一年度新发慢性病的状况。不掌握,扣2分。3.体检结果未及时反馈给职工扣2分(随机抽查10名职工)。 | 6分 |
(五)验收单位为无烟单位。 | 1.不是无烟单位扣6分。2.随机抽查10名职工,对无烟单位制度知晓率未达到80%扣2分。 | 6分 |
(六)验收单位有违反控烟规定的惩罚制度。 | 无可查实的惩罚制度,扣2分。 | 2分 |
二、环境建设 | | 32分 |
(一)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 未达到要求扣4分。 | 4分 |
(二)有固定宣传栏张贴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相关的宣传材料,每季度更新一次。 | 1.无固定宣传栏,扣4分。2.未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等宣传材料,扣3分。2.内容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主题不相关,扣3分。3.未定期更换,少1次扣2分。 | 12分 |
(三)有自主设计、制作的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相关内容的宣传品。 | 未达到要求扣2分。 | 2分 |
(四)在适宜场所设置、摆放健康小贴士。 | 1.未设置健康小贴士扣4分。2.小贴士不醒目扣2分。 | 4分 |
(五)适当位置摆放身高体重计、血压计和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工具等。 | 1.未摆放身高体重计、血压计扣2分。2.未摆放支持工具,扣2分。 3.摆放位置不便于职工测量或不醒目,扣2分。4.支持工具的摆放位置固定,具有长期效应,否则扣4分。 | 10分 |
三、活动开展情况 | | 42分 |
(一)每年至少开展1次群体性健身活动。 | 1.现场查阅资料,不可查实酌情扣1-5分。2.活动覆盖率未达到在职职工50%扣1分。 | 6分 |
(二)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健康膳食为主题的活动。 | 1.现场查阅资料,不可查实酌情扣1-5分。2.活动知晓率未达到在职职工80%扣1分。 | 6分 |
(三)组建4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 | 1.未组建团队扣12分,少1个扣3分。2.查看团队资料及活动记录,无可查实资料酌情扣1-6分。3.健身团队成员未覆盖员工总数的20%,扣2分。 | 12分 |
(四)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 1.未开展扣12分,少一次扣4分。2.查阅资料,不可查实酌情扣1-5分。3.每次讲座要求在职职工参与率达到30%,未达要求扣1分。 | 12分 |
(五)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 | 1.已发放,可查实,否则扣2分。2.抽查10名在职职工,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发放率未达到80%扣2分。3.支持工具发放率未达到80%扣2分。 | 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