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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2〕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信息化局、市效能办、市行政审批办、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电子政务进行绩效考核是促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府绩效、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勇争第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考核内容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落实,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牵头负责的政府部门为每项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全面理解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按责任分工尽快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同时,要认真对照去年考评时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补缺补漏。

  二、工作分工

  根据省府办文件精神,各单位分工负责具体考核指标的落实、备考工作。

  (一)组织工作分工。由市府办牵头,负责召集和协调工作。市效能办负责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市信息化局负责做好考核内容的落实工作。

  (二)基础建设绩效项目。网络基础设施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各区政府办负责;数据中心建设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目录交换系统部署应用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其中:人口综合服务系统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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