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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关停淘汰水泥机立窑及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落实优惠政策。各区(市)政府作为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企业“退城进园”、企业转产以及后续发展等各项工作。对企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后到有关工业园区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优先给予新建项目立项审批,优先享受职工安置、土地指标审批等优惠政策。

  (六)强化督导检查。市里将把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列入对各区(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深入企业实地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各区(市)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按期完成关停淘汰任务的区(市)政府,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关停淘汰任务的区(市)政府通报批评;对瞒报、谎报、进展缓慢的,实行行政问责,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枣庄市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术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秦元祥(市委常委、副市长)

  霍高原(副市长)

  成 员:江心田(市公安局局长)

  朱国伟(市政府秘书长)

  尹克同(市财政局局长)

  王广部(市监察局局长)

  王业胜(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杨晓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勋(市经信委主任)

  刘志才(市民政局局长)

  赵作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法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姜 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永刚(市环保局局长)

  谢运深(市安监局局长)

  刘忠民(市银监局局长)

  李玉宽(市物价局调研员)

  任为连(市工商局局长)

  赵 胜(市质监局局长)

  孟 军(市国税局局长)

  段培真(市地税局局长)

  李建鹏(枣庄供电公司总经理)

  远义彬(滕州市市长)

  吴 磊(薛城区区长)

  李春英(山亭区区长)

  于 良(市中区区长)

  张贺泽(峄城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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