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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协调我市水煤浆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引导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水煤浆应用改造,委托检测机构对水煤浆锅炉能效进行测试,推进重点工业园区集中供能点建设,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及地方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煤浆生产和使用的环境监测和环保监管,确保其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削减指标和满足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要求。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生产水煤浆产品质量监督和水煤浆锅炉的安全监督。

  市科技局:负责推进水煤浆应用技术和相关产品、装备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相关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

  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布局集中供能区域和建设地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能点建设,协调相关配送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争取国家补助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对项目支持,整合市级财政性资金对水煤浆生产企业在实施水煤浆利用和冷热电联产联供等项目方面给予资金扶持。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解决水煤浆物流运输保障问题。

  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推进本区域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引导推广应用水煤浆。

  (二)完善政策法规,制定扶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热电联产加快发展的意见》、《“十二五”贵阳市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该项目政策倾斜力度。

  (三)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整合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性资金,从技改、科技研发等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企业实施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的技改和研发等方面予以支持。

  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及财政资金配套方案,参照《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总体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培育其上市融资,以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进入。

  研究制定对燃煤锅炉更新、改造为水煤浆锅炉的单位,对实行锅炉改造后的单位,对市级清洁煤技术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相关课题研究资金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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