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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是鼓励工业企业对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进行水煤浆应用改造,力争改造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200台,约1400蒸吨;目前在用20吨/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分批进行水煤浆洁净燃烧技术或其他清洁能源的改造。2013年12月底前,力争城区范围及区(市、县)中心城镇和工业园区及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生产型企业,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技术改造30%以上;2014年12月底前,力争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技术改造70%以上;2015年12月底前,力争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技术改造。

  三是引导地区能源消费多元化,鼓励非工业行业燃煤锅炉进行水煤浆应用改造。

  (七)加强水煤浆项目技术研发及推广

  加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清镇铝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等水煤浆试点项目能效监测。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制浆工艺、脱硫除尘技术、烟气脱氮技术、提高热效率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贵州联和能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水煤浆及水煤浆应用设备研发项目、贵阳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水煤浆燃烧装置等新型水煤浆及应用装置研发项目。研究制定符合贵阳市情的水煤浆生产、配送、使用规范和设备标准,提高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水平。2012年6月底确定第一批水煤浆锅炉改造试点项目,支持2-3户技术中心研发新型水煤浆燃烧装置及配套设备;2013年6月底前确定一批水煤浆锅炉改造项目,新型水煤浆燃烧装置及配套设备基本定型,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重点向黔中经济区和黔北经济区推广水煤浆项目;2015年底前进一步提高新型水煤浆燃烧装置及配套设备热效率,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向全省推广水煤浆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推动项目申报及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申报办公室和项目推进办公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推动项目工作的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助项目业主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积极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项目进行核准;积极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力争将水煤浆项目规划纳入全省相关能源发展规划,指导企业项目布局。指导企业开展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的节能评估并实施审查,协助企业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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