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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规划编制

  积极开展水煤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跟踪,对水煤浆项目能源保障、技术装备、配送能力、达标排放、热效率等主要制约因素加强调研。编制水煤浆项目规划,积极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力争将水煤浆项目规划纳入全省能源发展相关规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热电联产加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2〕4号)的要求,编制《贵阳市冷热电联产联供规划》,科学布局集中供能,加快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推广应用。

  (二)加快完善项目申报程序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条件,借助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契机,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把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作为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建立申报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善前期手续,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推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水煤浆生产基地建设

  对清镇市已建成的一期10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要重点加强对水煤浆产品品质的稳定提升、达产增效。加快推进清镇市二期20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落实120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建设条件,力争形成1500万吨水煤浆生产能力。

  (四)加强水煤浆配送能力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水煤浆配送中心和储运能力,提高水煤浆配送效率。二是在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配备储运装备,确保水煤浆供应充足。三是强化配送标准化管理,确保配送水煤浆品质稳定。2012年底前配置必要的水煤浆储运设备,形成相应配送能力;2015年底前建成水煤浆配送体系。

  (五)推进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建设

  在重点工业园区建设4-8个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配套建设供热管网、配送管理中心。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居民小区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建设点,在符合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设5-10个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配套建设供热管网、配送管理中心。加强与供电部门协调,努力实现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发电上网,争取实现部分电力直供。

  (六)加强锅炉技术改造

  一是严格“禁燃区”和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建锅炉的审批。“禁燃区”和已建成集中供能区域内的新上锅炉集中供热,若煤气、天然气或集中供热管网尚未建成,对符合要求的6.5吨/时(不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可采用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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