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处理阶段(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根据各地自查和分组检查情况,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五、检查要求
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自查,及时整改;要积极主动配合,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全面提供与基金征收相关的资料和数据,协同做好检查工作。
省建设厅联系人:魏国峰 电话:13572196791
省财政厅联系人:龚 焮 电话:68936105
附件1:县(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报表
附件2:市本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报表
附件3:各县(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11年开工建筑工程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情况报表
附件5:2011年竣工建筑工程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情况报表
附件6:填表说明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1
县(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报表
县(区)名称: 年 月 日
一
| 截止2010年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累计收支结余情况
| 累计收入情况(万元)
| 累计支出情况(万元)
| 累计结余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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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1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情况
|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面积(M2)
| 应征收专项基金额(万元)
| 实际征收专项基金额(万元)
| 使用征收票据名称
| 缴款账户
| 缴入本级账户额(万元)
| 上缴省国库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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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11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情况
|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面积(M2)
| 专项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总额
(万元)
| 专项基金返还额
(万元)
| 示范
补助(万元)
| 研发
推广
(万元)
| 宣传培训
(万元)
| 技术改造补助(万元)
| 其他经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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