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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10月)。待省政府批准我市试点方案后,公布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职责范围、集中行政复议权范围等事项,制定委员会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衔接,稳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1月-12月)。加强分析研究,正确处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中遇见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人员、场所、装备保障。根据办案实际需要配备、充实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要从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水平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中选派。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装备保障机制,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等行政复议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影像设备,为行政复议提供物质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知晓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模式和操作方式,熟悉新的申请方式和管辖机关,为该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枣庄市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术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邵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朱国伟 (市政府秘书长)

  尹克同 (市财政局局长)

  王广部 (市监察局局长)

  朱世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昌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庆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赵作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项云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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