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区域集优债券融资项目实现直接融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资源和政策优势,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多渠道融资。鼓励和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到依法设立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活动。
四、努力提高保险业保障水平
9.健全保险组织体系和市场功能。继续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保险中介机构,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
10.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围绕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落实配套政策,继续运用政策扶持、保费补贴等手段支持和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在小麦、玉米、能繁母猪保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面积和试点品种,探索开展规模经济作物、养殖项目、设施农业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的保险试点;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自营保险。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三农”保险保障机制。鼓励开展林业和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以及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加强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五、加快推进金融创新
11.创新金融信贷产品。继续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打造枣庄金融创新品牌。做大我市首创的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活体畜禽抵押贷款等已成熟的信贷产品,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等抵押贷款;扩大信贷抵押范围,积极推广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搭桥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
12.改善金融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授权授信制度,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压缩审批周期,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有条件的区(市)政府要逐步扩大还贷周转金规模和帮扶范围。大力开展投融资顾问咨询、并购重组顾问咨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搭建部门与银行信息共享平台,着力解决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