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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

  4.建立健全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各区(市)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通过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形式,建立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县域融资担保体系。尽快提高我市现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做大做强现有担保公司;完善担保商会模式,成立企业信用担保联盟,扩大联保互保范围;推进银行、担保公司、企业网络信息共享建设,对担保机构在依法追偿和处置担保财产时,涉及的有关收费,相关部门应按规定予以减收或免收。贷款类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合理确定担保贷款放大倍数,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功能。

  二、积极扩大全市信贷资金投放

  5.努力推动信贷资金的规模扩张。鼓励各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资金,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深入分析市场结构与容量,把握好自身定位,把更多信贷资源投放到农村和中小企业。银行监管部门要指导银行业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适度控制“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资金使用成本。

  6.不断优化调整信贷结构。着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工业转型振兴,突出加强对工业园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科技创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确保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支持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对高产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文化旅游、物流等产业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民生项目,扩大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多渠道增加县域信贷投放。自2012年起,对县域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的要求,农业发展银行不低于70%,农业银行不低于50%,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要逐年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全部用于当地。

  三、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7.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宣传推动,大力挖掘培育上市资源。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引导支持更多企业上市融资。按照“申报一批、筛选一批、孵化一批”梯次推进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明确培育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台鼓励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企业改制、确权、投资、土地、环保、上市辅导验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强上市工作指导,根据不同企业规模和特点,科学确定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目标市场和工作方案,给予分类指导和帮扶,推动企业早上市、快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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