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晃政发〔20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晃侗族自治县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了做好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象为23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业经济局、县科技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物价局、县人防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经管局、县农机局、县畜牧局、县编办、县档案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监察局、县体育局共49个行政执法单位。如机构改革相关单位进行合并,将对合并后的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单位考核具体内容及分值见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