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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鼓励区域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鼓励区域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青经信字〔2012〕57号)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困难、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振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0〕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36)号的要求,决定从2012年起重点鼓励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各市区建设区域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区域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除自身经营实力不强、缺少有效抵押担保物以外,对融资产品和融资渠道了解不多,与融资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等,也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我市95%以上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是社会就业、税收增长、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生力军,大多数分布在“三区五市”。依托产业基地、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产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类服务机构立足自身优势,在区(市)、街道(镇、园区)建立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专业化融资服务平台,可以更直接、更便捷、更专业地征集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信息,组织银行等融资机构开展产品推介、知识传授和洽谈对接,并与市、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联动,提供综合性、专业化融资顾问服务,从而促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多渠道实现融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和政策扶持,整合银行、担保、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典当、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及民间资本等融资产品和信息资源,配套抵(质)押、登记、评估、公证等融资中介信息或实体服务功能,改善和规范融资服务,构建以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乡镇(街道)、产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类服务机构融资服务平台为骨干的区域性现代化融资服务网络体系,以各自专业化、多样化的特色产品和服务,采用灵活多样的对接方式提供融资中介、融资担保、短期资金过桥、抵押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管理、改制上市辅导等专业服务,实现信息的高效匹配,达到融资产品的供需双赢,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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