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闽政文[2012]22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请示》(南政综〔2012〕10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武夷新区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世界遗产地、绿色生态城”为目标,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双世遗”整体性保护,逐步把武夷新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绿色生态、经济繁荣、城乡协调的闽浙赣交界区域重要中心城市。
三、合理有序拓展城市空间。到2030年,城区规划人口规模7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要突出武夷山山水人文特点,构建“一山、两区、三组团”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要加强对兴田组团开发强度和建筑风貌的控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城市服务带动功能,加快推进新城建设。注重发展时序和规划弹性,集约节约用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提升区域交通枢纽地位,按照武夷新区带状城市的发展特点,完善内外交通体系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广低碳节能的绿色交通方式。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综合防灾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
五、重视历史文化遗产、自然环境的原生态保护和城市景观塑造。要加强对闽越王城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和理学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足生态优先,保护、延续自然山水生态格局,构建以武夷山、崇阳溪为主体,贯穿武夷新区各功能片区的生态体系。加强城市建筑高度、色彩和风格控制,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体现“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的城市特色。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六、严格实施《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是武夷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南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继续深化研究《总体规划》内容,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武夷山汉城遗址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认真组织开展综合交通、武夷山世界遗产地保护与发展、城市景观风貌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城市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