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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2012香港山东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2012香港山东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各市商务局:

  为切实做好2012香港山东周期间各项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活动衔接

  (一)在港期间,省里将举办一系列经贸交流活动,各部门、各市主要领导活动日程已发各部门及各市商务局。请做好领导活动的组织衔接,如所在单位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省里活动的,请提前告知省团联系人。

  联 系 人:李延辉 92105299

  周向军 66456371

  (二)鲁港经贸合作高层圆桌会议是此次山东周期间举办的一项重要活动。与会人员将围绕“借助香港经验和产业优势,加快山东产业转型升级”主题进行探讨交流。请省有关部门和各市领导结合会议主题做好发言准备。

  (三)2012鲁港经贸合作洽谈会开幕式因场地限制,请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副厅级以上领导佩戴胸卡在指定区域就座,其他主要安排香港嘉宾就座,各单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现场组织工作。会场由省经贸代表团统一发放宣传资料,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在会场不得发放其它资料。

  (四)请各专题活动牵头部门扎实做好组织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与会展公司和会场做好沟通安排,提前落实参会人员和会场布置,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在港活动情况调度

  香港山东周期间,省团将对经贸活动和项目洽谈签约情况进行每日调度,编印《香港经贸活动情况简报》报省领导参阅。请各部门、各市明确专办人,到港后及时将联络方式报省团联系人。专办人须于每日17:00前报送各部门和各市主办的专题洽谈会情况、自行组织的走访拜访活动情况、洽谈推进项目情况。

  联 系 人:张秀丽 67091465

  电子邮箱:swtzsc@126.com

  三、细致做好省签约项目各项准备工作

  7月11日大会签约地点在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香港君悦酒店大宴会厅,7月12日会见签约地点在港岛香格里拉酒店香岛殿。签约代表应提前20分钟报到,联络员应提前30分钟到会。签约代表着正装,在指定区域就座,既是大会嘉宾又是签约代表的应在签约代表区就座。签约代表自带签字笔和签约合同文本,签约夹由我厅统一配发(会见签约签约夹自备)。请各联络员到港后及时联络签约代表,告知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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