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酉阳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酉阳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酉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酉阳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2010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