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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与实效
  (十)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时效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组织化程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28号)文件要求,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十一)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公开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监督检查标准,重视社会评价,把社会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坚持把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到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考核范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失责行为要强化行政问责力度。
  (十二)强化目录编制。省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条例》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80号)的要求,进一步编制完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实用性。
  (十三)强化载体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把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大众媒体的作用。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发布平台要与各市、省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发布平台相互衔接,以内容保障为核心,以技术运用为后盾,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和查阅场所,更好地为社会公众知晓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十四)强化培训指导。要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提高培训的层次性,要根据不同层次制订不同的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二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借鉴、总结信息公开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推进面上工作开展。三是提高培训的多样性,要因地制宜,采取以会代训、现场会、交流会、调研、督查等形式,注重培训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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