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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专栏1 重点文化活动

1.中国·江苏国际文化艺术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和省文联联合主办,每两年举办1次,努力将其打造为江苏文化艺术精品展示和国际文化交流的一流平台。

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由中国美协、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共同主办,每年举办1次。

3.傅抱石奖·中国画双年展。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共同主办,每两年举办1次。

4.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由省政府与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每2年举办1次。

5.江苏读书节。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省新闻出版局主办,每年举办1次。以“同享阅读快乐,共建美好江苏”为主题,以江苏书展等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载体,打造“书香江苏”品牌。

6.中国昆剧艺术节。由文化部和省政府联合主办,每3年举办1次。该节是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组合举办。

7.江苏省文物节。由省文化厅和省文物局主办,每2年举办1次。

8.第22届香港书展江苏主题省活动。

9.第七、第八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江苏主宾省活动。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健全文化设施网络。全面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文化设施体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大于90%,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基层服务点全覆盖。加快城市影院建设,完成县级数字影院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数字影院建设。实施城乡阅报栏(屏)工程,继续加强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阅读阵地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数字电影广场、数字农家书屋,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推动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在符合条件地区实施直播卫星覆盖,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专栏2 重点公共文化设施

1.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主要有:江苏大剧院、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江苏三网融合枢纽中心、江苏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新华报业河西新闻传媒中心、凤凰出版集团新港物流中心(二期)。

2.广播影视中心。完成江苏广电城二期、苏州、常州、无锡、连云港、徐州等广电城建设,完成省中波台和南京、淮安、盐城、徐州、常州、洪泽、张家港等中波发射台的搬迁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城镇数字影院建设。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城数字影院全覆盖,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数字影院建设。

4.地面数字电视建设。以26个发射点的省级单频网为骨干,满足省级节目对全省的覆盖,建设13个市级单频网,满足市级节目对所在市(包括所辖县)的覆盖,县级建设本地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点。并利用该平台建设应急广播体系,更好地服务民众、服务政府。

5.直播卫星覆盖。在全省有线电视难以通达地区,推进直播星覆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收视权益。

6.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建有阅报栏(屏)的同时,改造、提升城镇、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厂矿等群众密集区域阅报栏(屏)。

7.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建设连通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虚拟专用网(VIP通道)和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形成江苏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骨干框架。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全省有3个以上地区、5个以上项目入选国家级示范区(项目),评比命名3个地级市、30个县(市、区)和300个乡镇为省级示范区。在全国率先普遍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全省公共图书馆藏书总量达到人均0.85册以上,其中,苏南地区达到人均1.2册。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到国家等级馆标准,其中,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60%以上。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其中,全国文化先进县的比例达到40%。继续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农村电影放映、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农家书屋等工程,确保1村1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每个农家书屋每年更新出版物不低于原藏书量的20%,全省有线电视入户率力争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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