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河北省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促进知识产权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培育区域核心竞争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北省专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工作要点,我局决定启动实施河北省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在全省35个优势培育县(市、区)中,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选择7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二、实施期限及工作目标
(一)实施期限
2012年至2014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以政府名义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专利战略推进计划;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建有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有3名以上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3.从政府层面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建立起科技、经济活动中重大事项决策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4.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年度用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占科技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比例超过30%;
5.建立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相适应的专利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和地方主导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6.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万人有效专利拥有量和年专利申请量增幅分别高于全省5个和10个百分点;培育形成年专利产品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企业3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1家。
三、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1.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制定有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专利战略推进计划;
3.建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2名以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安排有专利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年度用于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占科技研究与开发费用比例达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