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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三)专项支持人才聚集。
  扩大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规模,其中,设立智慧企业人才专项,为企业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提供经费支持。对创新型领军企业为主体引进的高端人才及团队,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的,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引进人才费用资助;对创新型领军企业引进的纳入国家、省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5年内予以全额奖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智慧企业提供高级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管理咨询等服务。
  (四)专项支持科技创新。
  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设立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科技创新专项,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全球创新资源,研发前沿重大技术,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突破。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设立、并购海外研发机构。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的优势学科加强产学研合作载体建设,重点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制订国际技术标准,实现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规划的编制以及科技计划指南的起草。加快建设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区域性技术合作平台,为企业参与国际研发分工、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提供支撑。建立智慧企业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备案绿色通道,切实加快审核进度。
  (五)专项支持产业发展。
  设立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以技术和人才为纽带,整合本行业、本领域的相关产业链,加强跨国跨地区企业并购,实现高端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首台(套)产品及装备的政府采购,鼓励使用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对用户单位给予适当风险补贴;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承担重大示范工程、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开展国际市场开拓、海内外兼并重组、国际品牌构建、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
  (六)专项支持企业科技园区建设。
  探索建设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导、政府资源辅助、高校院所参与,以人才为引领、创造力提升为核心的新型科技园区。促进创新型领军企业与人才创业企业、高校院所构建有效的知识和技术流动系统,支撑创新型领军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发起成立天使投资基金,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并购和整合储备前沿科技项目、创新产品和有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大力提升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创意设计园等创新型园区建设水平,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功能完备、海外人才高度集聚的国际创业园,为集聚高端人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
  (七)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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