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的帮扶村规划编制、垃圾处理和危房改造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的通知
(冀建村〔2012〕42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用局、园林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省委部署的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十项实事”中帮扶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垃圾处理和危房改造三项由省厅牵头负责。全系统各部门都承担着帮扶任务,上述三项工作应当做得更圆满、更出色,在全省做标杆、做榜样。为此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用局、园林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抓紧摸清本系统在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中帮扶村的数量及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帮扶村三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于6月底前,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汇总表附后,电子版可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hb2103@163.com,密码:87904572)。
二、提高帮扶村规划编制水平。驻村工作组要及时与当地规划部门沟通,掌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进度;明确是否需要编制村庄规划,对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要做好协调,加快工作进度。要积极引导帮扶村及村民广泛参与,对规划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的联系,充分反映村民意见,完善规划内容。要通过组织协调和推动,因村制宜编制有特色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三、加快帮扶村庄垃圾处理。驻村工作组要会同帮扶村制定积存垃圾清运、新产生垃圾收集方案,合理设置和建设集中收集设施,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要发动村民深入开展垃圾集中清理,对房前屋后、街道两旁、村庄周边的垃圾进行整治;要开展日常宣传,培养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要督促帮扶村,建设垃圾收集池或配置垃圾桶(箱),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指导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建立保洁制度,配设保洁人员,对村庄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持村庄的整洁卫生。
四、保证危房改造的质量。驻村工作组要进一步宣传危房改造政策,使村民了解改造补助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工作程序等相关政策。要会同当地建设部门做好危房改造的技术服务,对每个危房改造户的改造方案、施工建设、材料选用等给予指导;对于帮扶村危房改造户较多的,可集中采购水泥、钢筋等建材,统一制作门窗过梁等常用构件,为改造户提供方便。要通过加强指导和服务,使每个改造农户改造后的住房,全部符合标准规范,保证危房改造质量和效果。
五、加大工作力度。驻村工作组要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与当地业务主管部门、活动办的协调,指导帮扶村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切实加快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圆满完成帮扶任务;各帮扶单位要积极支持本单位驻村工作组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加大对帮扶村的投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将加强指导和协调,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
联系人:马锐,电话:0311-87805203,邮箱:cz87904572@163.com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的帮扶村三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