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目标
不断改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质量,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居民业主行为文明、居住环境整洁和谐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重点包括九条景观道路、高架道路、区区交界道路两侧、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参观接待点、旅游景点、公交枢纽点周边区域居住小区、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参与公房和售后房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试点的住宅小区以及被媒体曝光的住宅小区。
四、工作机制
区房管局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管理责任部门。通过各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络会议,组织协调居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为具体实施主体单位,环卫作业部门按职责协同实施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居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作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全面落实小区经理日查、企业双周检查制度,保持小区公共环境、垃圾库房整洁;公共绿地、公共设施完好;停车管理规范有序;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小区违章搭建现象,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2.环卫作业部门要定时清运小区生活垃圾和暴露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清洗垃圾库房和垃圾桶,及时清扫散落垃圾,及时冲洗洒落粪渍,保持场地整洁。
3.各街道(镇)要发挥居委会广泛宣传发动作用,引导发动社区居民业主开展“人人动手,清洁环境”活动,杜绝“乱张贴、乱晾晒、乱搭建”和损毁绿化的行为,提高居民业主文明居住意识和文明素质。
4.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改变生活陋习,积极参与居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监督企业管理服务行为,共同营造文明整洁居住环境。
5.各房管办事处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整治情况和整治效果开展全面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保证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和房管办事处的检查记录。专项整治情况作为企业管理业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6.各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络会议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整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整治矛盾,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制定整治方案。各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络会议要组织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和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