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遵照《上海市非机动车道路停车点设置暂行规范》,根据《徐汇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划》开展非机动车停车点规范设置工作。有关部门应当规范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环境。
五、强化管理
各街道(镇)要针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特点,按照“千人、百人项目”的要求,开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资源,在第三个“一百天”期间,落实协管员招收工作,加强培训,明确任务和职责。
协管员应当通过定点管理和巡查管理,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定点管理是指专人负责区域非机动车停车点管理工作,包括重点区域、主要干道、商业设施、医院等周边区域。巡查管理是指专人流动管理区域非机动车停车点,做好日常巡查,及时纠正乱停乱放车辆行为,包括支小马路等周边区域。
网格化管理部门要加强非机动车严重乱停、乱放的的巡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六、完善考核
非机动车停放点纳入区文明停放车活动考核。区文明办组织市民巡访团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访开展考核。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年终,区文明办和建设交通委按照评比汇总结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七、加强宣传
1.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将《徐汇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划》对社会进行公告。
2.区有线台、徐汇报等媒体应对非机动车管理加强宣传,褒扬先进,对乱停放等现象加大曝光批评力度,强化宣传文明秩序的良好氛围。
3.各街道(镇)要根据区文明办的检查意见,针对日常管理中的非机动车停车顽症,组织协调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整治。区交警支队和城管大队提供法律保障和工作支持。区交警支队和城管大队要按照《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的通告》要求,对有关行为进行处罚。
八、落实经费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编制本部门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预算。区建设交通委编制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范达标建设和管理预算。区文明办编制非机动车管理考核管理和奖励预算,并纳入建设交通委交通管理预算。各街道(镇)负责安排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养护管理、协管员费用及新增建设预算。区财政局负责综合平衡各部门预算。
徐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安徐汇分局交警支队
徐汇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二○○九年四月二日
徐汇区迎世博第三个百日拆违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徐汇区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推进拆违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不断改善、提升城区面貌,以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迎接上海市世博会,徐汇区开展迎世博第三个百日拆违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