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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的《徐汇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的《徐汇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日

  徐汇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

  为加快推进本区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本区加快实现现代服务业从先导到主导的总体目标,以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机遇为契机,根据《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徐汇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徐汇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推进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契机,主动对接上海金融市场建设,按照实现现代服务业从先导到主导的总体要求,以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加大金融机构在徐汇的集聚,增强金融业的辐射和服务区域经济的功能,形成金融资本与产业实体相结合、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良好局面,推动徐汇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推进原则。

  1.差异竞争。主动对接上海金融市场建设,依托区域内的科技资源优势和社会资源优势,合理定位本区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形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一城一带”(即“陆家嘴金融城”和“外滩金融集聚带”)差异化发展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发展格局,使徐汇成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2.联动推进。按照“实现现代服务业先导到主导”的总体要求,推动金融业发展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其他重点推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相结合、与区内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等“四大”单位发展相结合、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相结合,形成产业联动发展、资源合作共享、企业联手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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