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各旅游饭店: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星评委关于积极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我市饭店行业树立节能降耗与环保理念,引导饭店行业转变增长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市星评委决定在全市饭店行业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深圳市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
二、适用标准
(一)《绿色旅游饭店》旅游行业标准(LB/T007-2006)。
该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于2006年3月23日颁布实施,是对《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补充与细化,是旅游行业评定绿色饭店的唯一标准。
(二)《深圳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该方案由深圳市政府制定颁布,目的是建立节能减排长效体制,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实现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三、评定程序及权限
(一)旅游饭店向市创建“绿色饭店”领导小组提交评定
申请报告、《“绿色饭店”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资料。
(二)市创建“绿色饭店”领导小组组织初评,重点检查酒店是否严格执行夏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及“绿色饭店”《申请表》中所列内容,并向省创建“绿色饭店”领导小组推荐通过初评的旅游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