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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内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商务局: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救援期间重要救援物资和生活必备品的供应。

  市国土资源局:提供高速公路一定范围内地质灾害预防预警资料和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速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协调高速公路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

  市委宣传部:发生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各新闻媒体报道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有序、客观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报道应急救援英雄模范人员的事迹。

  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及经营单位):按规定标准配备、维护高速公路安全防范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条件下高速公路保通畅的工作;事故发生后,第一件时间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路段封闭信息。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级别的交通管制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严防次生事故,控制事态影响;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路段封闭信息。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统一领导,整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会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及经营单位)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并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

  (二)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应急救援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受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报告情况;下达市政府领导或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援指令;制定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组织实施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各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救援;统计分析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规律及特点,为积极预防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修订完善预案提供可续依据;完成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需要,设立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现场的行政主官担任。其主要职责: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统筹指挥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组织调配救援物资装备;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救援情况及相关事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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