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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四年促进计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社区健康小屋建设工作与实施健康生活方式四年促进计划工作有机结合。利用健康小屋为试点学校教职员工免费提供身高、体重、血压等基础项目检测,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省项目办对试点地区社区健康小屋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培训。当地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试点学校教职员工开展基本健康技能培训工作。
  2、试点学校要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发挥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健康教育课等作用,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重点向学生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健康教育课做到“七有”,即有教学计划、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考卷、有必备的辅助教具。
  3、在试点学校教学楼、食堂和教室内放置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不同体力活动热量消耗转盘等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工具,面向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等目标人群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和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工具,由校医和班主任分别对目标人群进行讲解和指导,引导学生采取健康生活方式。
  4、试点学校每2个月举办1次以健康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班会,由培训合格的校保健医或班主任通过相关教具对学生进行基本健康技能培训。试点托幼机构每月举办1次以提高健康技能为主的趣味性活动。
  5、试点学校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时机,邀请卫生技术专业人员配合学校对学生家长开展相应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行为干预。
  6、试点学校负责向学生家长发放全省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膳食营养食谱,并按照《特定人群膳食指南》推荐的膳食标准,为学生制作营养均衡的营养午餐。托幼机构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依据,负责制定符合儿童营养需求的膳食计划和食谱,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的餐点。
  7、试点筛查单位负责3岁以内儿童屈光和眼位异常筛查;3岁以上儿童进行视力、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
  四、质量控制
  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进程监测、活动内容监测、干预活动开展状况监测等。质量控制分三级。一级质控由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对各市(州)、试点县(市)区及项目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质量控制。二级质控由各市(州)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每两月对项目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质量控制。三级质控由各试点县(市)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每月对项目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质量控制。
  主要质控指标:各级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各级传播活动执行率达到100%、项目单位传播材料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化建档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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