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区。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重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围绕特色产业链建设,按照要素互补、生产营销环节互补、上下游产业配套的原则,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集聚,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端产品产业化,形成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区。
(二)打造滇中产业集聚带。以滇中地区为重点,发挥昆明、玉溪、楚雄、曲靖等中心城市知识技术密集和国际国内合作优势,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围绕特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化发展,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集聚,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研发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形成产业链整体优势和竞争优势,全面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构建产业集群。促进各类产业要素向新兴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全力扶持和培育年销售规模超过10亿元、年增长率达20%以上、建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综合竞争力处于国内同行前列的重点企业,尽快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大力扶持年均增长率达30%以上,并且建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的高成长性企业,尽快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深、特方向发展,为龙头骨干企业配套,形成产业集群,努力扩大和促进社会就业。到2015年,开工建设1000个左右重点项目,培育和引进100户左右重点企业,培育10个左右特色产业基地,形成“领军企业--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
六、加大市场开拓和培育力度,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强化政府引导。对省内企业、科研单位生产或者开发的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经认定后,由有关部门落实首台套采购的鼓励政策。建立政府补贴和重大建设项目工程采购制度,对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招标予以加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支持我省新药、民族药优先进入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药品目录;实行出口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新兴产业产品出口;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间援助项目帮助企业拓展境外市场的新途径。
(二)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选择尚处于产业化初期,市场机制还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但具有先导产业性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试验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废弃物资源化、新型污染物控制技术示范、节能环保装备提升与技术示范、重点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物联网应用示范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