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召开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城区禁行载货三轮摩托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答和解释禁行工作有关法律规定,借助媒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三是组织城区货(市)场、商家代表等召开整治情况通报会,广泛宣传开展整治的意义和整治内容。四是以“城管会战”各网格指挥部为单位对各网格区内载货三轮摩托车进行调查摸底,对车辆及车主信息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并向车主散发宣传资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告知全覆盖,大力营造整治工作宣传氛围。五是制作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整治宣传车,在市区范围内巡回宣传。六是在各货(市)场、社区、单位内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牌,宣传城区禁止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四)开展联合整治。一是执法专班上路查纠违规车辆。对不按规定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载货三轮摩托车,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公安局组成执法保障组,依法打击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行为。二是规范载货三轮摩托车源头管理,督促车主办齐车辆牌证、购买交强险;取缔、销毁一批拼装、报废载货三轮摩托车,控制载货三轮摩托车总量。三是规范禁行区域外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严厉查处禁行区域外载货三轮摩托车逆行、闯红灯、超宽、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形成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禁行区域主要路段和进出口设立执勤点,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车辆进行纠正。五是出台鼓励扶持相关运输企业添置微型小货车、面拖等车型,开拓城区运输业务的政策、规定,解决禁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后的市场需求。
(五)组织集中行动。整治期间,每月中旬确定一日为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集中行动日。集中行动日采取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组织各执法部门参加,在城区内设置若干执勤点和巡逻专班,严厉查处载货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
附件:
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祥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闻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执法局局长
廖保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