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发动(4月10日-4月30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确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三)综合整治(5月1日-7月31日)。区域实施禁行,整治违法车辆,规范通行秩序。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禁行(2012年8月-12月)
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扩展至建成区早7时至晚22时禁行载货三轮摩托车。
第三阶段:巩固整治成效(2013年1月-6月)
巩固前两阶段整治成果,形成长态管理机制。同时,帮助社区或经营业主成立货物运输公司,车辆标准由市交警部门批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成立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祥国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长闻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廖保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江耀龙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童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整治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部门协同联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并实施整治工作方案,拟订并印发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通告;编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电子监控等设施;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未禁行区内载货三轮摩托车停车秩序管理,参与组织联合执法,治理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网格指挥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城区货运市场的管理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参与组织联合执法,治理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出台并落实有关扶持运输企业开拓城区运输业务的政策。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整治期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载货三轮摩托车车主低保等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市残联负责协助做好载货三轮摩托车残疾人车主的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市维稳办、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维稳、上访群众的接待解释工作。市广电局、黄冈日报社负责开展专栏、专题、专访等多种形式的新闻媒体宣传活动。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负责所属机关、单位、企业、社区(村)、居(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发动教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综合整治,做好涉及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