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第二批设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教研[2012]5号)
有关高等学校,各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满足企业和学校合作的迫切需要,深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校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第二批设站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条件
本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主要面向我省尚未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设置,以带动我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一)设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
3.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4.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与我省相关高校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开展了一定数量的合作研发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有较多的研究生参与合作研发工作。
5.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的条件
1.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
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近三年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了相关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合作研发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认定程序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企业会同我省相关高校联合申请。认定申请设站企业、高校须填报认定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见附件2)。
(二)认定申请材料由企业提交给所在市(县)科技局初审,由所在市(县)科技局提出初审意见。
(三)经市(县)科技局初审同意的认定申请材料,由企业分别会同相关合作高校统一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评审后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正式批准并授牌。
(五)对以市(县)科技局组织集中申报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可专门组织专家专项评审认定。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对相关院系、学科组织研究生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作情况认真调查摸底,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认定申报。要主动与合作企业联系,协同配合企业做好材料填报工作。要严格把握认定条件,宁缺勿滥。
(二)由各有关高校或市(县)科技局统一收集汇总以下认定申请材料,于2012年8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三)各校可对2012年度第一次设站认定工作中落选的项目进行充实、完善,符合有关设站条件后,择优申报,也可重新组织新的申报项目。
上报材料为:
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附件2)合订纸质版,一式3份;
2.《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一式1份;
3.《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一式1份。
电子版,请报信箱caosm66@126.com。纸质版,请报送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人:曹世敏,联系电话:025-83335360。地址:210024,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附件1.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全称:
单位所属行业:
单 位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单位联系人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信 箱 :
合作高校名称: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技厅制表
二O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