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金融润商行动”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银行业实施以改进小微企业、“三农”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润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抢抓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重大机遇,围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构建良好的银政企交流合作机制,提升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是推进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个全覆盖”:三年内所有县(市、区)联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所有县(市、区)至少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设立电话银行。二是在“十二五”期间,全市银行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增幅,全市银行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在“十二五”期间,全市银行业存贷比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三、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实施时间:2012年3月至12月为试行阶段,2013年起,在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的基础上,将“金融润商行动”转化为各银行业机构常态化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制定并公布银行业融资联络图。向社会公布支农支小信贷品种、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和联络人员,让社会公众和企业了解银行信贷产品。市银监局牵头,各银行机构参加。
(二)银行业改造信贷流程,设立信贷客户培育辅导机制。对暂不符合信贷条件的客户通过培育辅导,帮助其满足信贷条件、获得信贷支持,为银行培植和增加信贷载体。市银监局牵头,各银行机构参加。
(三)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引进各类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和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进程。推进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引导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向县域以下延伸网点和服务。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市人行、各银行机构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