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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科〔2012〕12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部署,为加快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跨学科合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将继续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理(力学);2.化学化工;3.农业;4.能源与环境;5.信息;6.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7.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8.资源;9.材料;10.先进制造;11.管理。

  二、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5.推荐的团队原则上应为省创新团队(须提供相关批文)。

  三、申报方式

  我厅负责组织省属高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为3个。各省属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每校可申报1个,如不符合条件可以不推荐。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限额推荐报送。

  四、其它事项

  1.请各有关高校于2012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16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材料内容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同装订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申请材料(包括附件)不得超过80个页码;《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附件3,一式3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及财务部门公章。电子版包括《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word格式)、《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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