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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支持农村商贸建设
  民族地区贸易发展
  承办企业总部在四川,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在民族地区连续经营2年以上。
  秦巴山区镇乡商贸中心建设
  承办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2011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在城乡的连锁门店不少于100个,已建成自有配送中心,配送车辆适应配送业务需要。
  (三)省级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
  1、试点地区
  农产品在全省农业产业化规划布局中所占份额较大;主要农产品(包括生鲜菜蔬、水果、肉禽、水产)生产集中形成较大的产业带,并在全省各市州名列前茅,50%以上的农产品用于本地区以外销售;农产品批发企业、流通企业有较好的基础,并在当地农产品销售中占主导地位。
  2、试点企业
  (1)农产品批发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果蔬年销售量5万吨以上,产地农产品批发企业自有或合作拥有3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在销地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点;销地农产品批发企业在产区建有采购点,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销地自有或合作拥有稳定的零售终端。
  (2)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市场占地100亩以上;鲜活农产品交易量占市场销售额70%以上;年交易额5亿元;市场用地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尚有10年以上的使用年限;设置农民自产农产品固定交易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连锁门店不少于20家或零售业态总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2011年度鲜活农产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在我省建有生鲜农产品直采基地,已对接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5个以上,双方签订直采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合同注明签约品种每年直采量保持在其总产量的30%以上;制定了农超对接项目发展规划。
  (四)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和交易市场做大做强
  1、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
  2、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并在川缴纳税收的商贸流通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
  3、能完整、准确地提供当年和上年销售(营业)收入或交易额。
  4、商贸流通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跨30亿元台阶、50亿元台阶;商品交易市场年度交易额首次跨100亿元台阶、200亿元台阶。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B2B、B2C及其他服务类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1)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上一年度实现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30%以上,且占销售总额10%以上;
  (2)B2B平台上一年度相关服务收入:成都市500万元以上,其他市州300万元以上;已注册收费企业数:成都市1000家以上,其他市州500家以上;服务收入或收费企业数同比增长30%以上;
  (3)B2C平台上一年度年销售额:成都市3000万元以上,其他市州1000万元以上;平台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平台具备在线支付功能;
  (4)其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上一年度相关服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企业数达1000家以上,电子商务服务收入或服务企业数同比增长30%以上。
  2、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1)所在地政府制定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规划,有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
  (2)承办单位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3)基地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面积成都不少于1万平方米,其他市州不少于5000平方米,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
  (4)入驻基地企业上一年度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成都不低于2亿元,其他市州不低于1亿元,且较上年实现10%及以上增长;
  (5)遵守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示范县(市、区)
  (1)所在地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有经费和人才保障;
  (2)承办单位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3)应用农村商务信息网的乡镇占比达到80%,村级占比达到50%以上,农村经合组织占比达50%以上,农户数占比达30%以上;
  (4)通过网购网销产生的合同交易规模3000万元以上;
  (5)与“党员远程教育网”、“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形成农产品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在线交易等为一体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
  重大或区域性促消展会
  1、展览会申请单位有举办全省性大型会展活动的经验,有专门的机构,有举办活动所需经费保障;举办地具备满足参展人员的住宿接待、安全保卫和交通设施等能力;
  2、需按照《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商务厅国(境)内外经贸活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比选获得承办资格,并制定展会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省政府第252号令,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告知、备案;
  4、展会的参展商应来自全国10%以上省(市、自治区)且展位达到10%以上,来自全省50%以上市(州)且展位达到50%以上;综合性展会展览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参展行业在3个以上,专业观众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40%;专业性展会展览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特装展位面积不少于40%,专业观众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70%。
  (五)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申报主体为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对商务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有明确意见和工作部署;
  3、有编委批准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正式文件,市(州)有6名、县(市、区)有10名以上持证在编执法人员;
  4、已建立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联系点,并开通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电话,市(州)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了2名以上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工作经费有保障;县(市、区)有1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举报投诉服务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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