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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培训开班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培训开班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
  由省外汇管理局和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联合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定于2012年7月12日在成都开班,本次培训分期进行(具体分期名单见附件),请各进出口企业按通知分期时间参加,并请各市州、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属地进出口企业派员参加。

  附件:1.省外汇管理局关于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2.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关于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略)
  3.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培训分期表(企业)(略)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关于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四川省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总局部署,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以下简称“省外汇局”)联合《国家外汇管理》杂志社主办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定于2012年7月12日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企业报名情况,本次培训分期进行(具体分期名单见附件)
  第一期:2012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
  第二期:2012年7月12日下午14:00-17:30
  第三期:2012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
  第四期:2012年7月13日下午14:00-17:30
  第五期:2012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
  第六期:2012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
  第七期:2012年7月16日下午14:00-17:30
  二、培训地点
  第一期至第二期(7月12日):
  金沙世纪酒店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8号
  联系电话:028-87338531
  第三期至第七期(7月13、14、16日):
  四川铁道大酒店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9号
  联系电话:028-83175588
  三、培训费用
  300元/人(食宿自理)
  四、请各单位按照分期表参加培训,并于开班前1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缴费。尚未报名不在分期表内的企业可于7月16日下午直接前往铁道大酒店报名参加第七期培训,满员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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