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与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工商联、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阶段安排
全县效能风暴行动自2012年6月下旬开始,2013年1月上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27日-7月1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八项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并报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找问题阶段(7月2日-7月21日)
各乡镇、各单位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在作风、效能、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整改方案于7月21日前报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3、工作推进阶段(7月22日-12月9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今年重点任务和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聘请一批效能监督员,对效能风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开通效能风暴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推动效能风暴行动深入开展。
4、工作评价阶段(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10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情况和整改任务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群众评议由各级机关和县纠风办组织实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单位、各行业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评价结果报同级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目标任务和专项行动
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要围绕落实全省“五个攻坚战”任务,着力解决机关和干部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十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八项专项攻坚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