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政府举办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区级政府不办医院、重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规定,加快实现每个街道由政府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运行,由当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一体化,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区(市)为单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实施行业管理。
6、严格规范机构命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第一名称进行执业登记,并登记机构的规范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市)名+所在街道(镇)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镇)名+所在社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标识。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水平
7、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任务,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适应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00平方米,开设病床30-50张。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0平方米,开设日间观察床3张,不设病床。
8、规范业务科室设置。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设置预防保健、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和管理保障部门。预防保健科室应设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健康体检室、免疫接种室、计划生育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监督协管科等。临床科室应设急诊室、抢救室、全科诊疗室(不少于4个)、中医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科、物理治疗室、输液室、治疗室、门诊手术室、处置室、日间病房等;具备条件的,可增设妇产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终关怀科等。医技科室应设X光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以及消毒供应间等。管理保障部门应设挂号、收费、会计室、后勤管理以及行政办公室等。病房应不少于15个双人间。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全科诊疗室、治疗室、注射室、预防保健室、健康宣教室、药房等科室。有条件的,可设中医(理疗)科、口腔科、输液室等,一般不设其他临床科室。
9、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彰显人性化服务理念,设置扶手、无障碍通道和电梯,方便老、病、弱、残以及孕妇和婴幼儿等人群就诊。设立服务预约咨询电话和导医咨询台,采用窗口、诊间、电话、网络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居民预约和咨询。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使用规定》,配置式样统一、指向清晰、色彩醒目、便于识别的标识系统,引导就诊群众有序就医。门诊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服务价格和服务流程;设立电子叫号系统和满意度测评系统,方便群众就医。候诊区、输液室、病房放置电视,宣传健康知识等信息。全科诊疗室做到“一患一医一诊室”,以保护患者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