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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送温暖 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石政发〔2012〕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国云南、西藏、青海、新疆、宁夏等部分地区遭受干旱、低温冷冻、雪灾和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截止目前,今年以来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2000多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2000多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亿元。为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2年“送温暖 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京民捐发〔2012〕119号),决定在今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就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活动主题。2012年的社会捐助活动以“春风送暖”为主题,充分发挥全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依靠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捐款以表达首都人民对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关爱之情。
  (二)活动内容。本次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中进行,主要是为灾区、贫困地区群众募集资金,以援助我市对口支援的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江西和宁夏等灾区和贫困地区,以及本市贫困群众。
  (三)所募资金使用安排。本次主题捐助活动以募集资金为主,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口支援,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援助,以及用于本市的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公益项目。
  二、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接受捐赠、捐赠款上缴和活动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4月9日至4月13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逐级进行动员部署。
  (二)接受捐赠。4月16日至4月20日为接受捐赠阶段,各社会单位可直接到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进行捐款,并按表格及时报捐赠数据信息。
  (三)捐赠款上缴。4月23日至4月27日为捐赠款上缴阶段。各单位将活动募集的捐款上缴至区捐赠中心或存至区捐赠中心银行账户(直接存银行的单位拿银行盖章单据到区捐赠中心换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四)活动总结。4月27日前各单位、街道将活动照片、活动中的好人好事、活动总结送至区捐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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