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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级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2〕54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医院评审制度,提高评审水平与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原省级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专家库成员进行充实和调整。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单位:各省辖市卫生局,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二)推荐专业:医院管理,包括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行风管理、科研教学管理、人事管理等;临床各专科(一、二级诊疗科目)、药事、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

  (三)推荐名额:各市卫生行政部门1— 2名;各三级甲等医院每个细化分类的专业2名;各三级乙等医院每个细化分类的专业1名。

  二、推荐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心胸宽广,公正公平,组织纪律观念、原则性及全局观强,具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二)管理人员应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卫生管理和(或)现代医院管理理论,对医院评价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

  (三)能够深刻领会医院评审工作内涵,准确把握医院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医院评审或相关评价工作经验。

  (四)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五)推荐的医院管理人员应为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临床、医技等科室人员应为科室有关负责人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并能胜任医院评价工作。

  三、其他

  在推荐专家时,要注意涵盖不同类型医院、不同专业以及从事医院管理的专家。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于5年31日前,将《省级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我处(省管医院直接上报我处)。

  联系人:仇晓明、程福珍;

  电话:025— 83620546,83620812;

  传真:025— 83620810;

  邮箱:yzc@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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